书海居 > 穿越小说 > 藏国 > 第三百零九章 遇见诗仙
    安庆绪追上了安守仁,恼火道:“你居然认输了?”
    安守仁叹口气道:“我确实远不是他的对手,他连续两剑都留有余地,但已经让我竭尽全力,二公子,第三剑我不仅会颜面丢尽,还会身受重伤。”
    安庆绪咬牙道:“你可是代表范阳军,你向安西军投降了!”
    安守仁摇摇头,“二公子,这是独孤家的寿宴,所谓代表范阳军,只是为了把李邺引出来,这是策略,没人会把他当真,难道我今天认输,安西军就从此把范阳军压在身下了?没人会这样认为,况且我也不认为自己能代表范阳军,很抱歉,卑职今天没有替公子战胜他。“
    安守仁躬身行一礼,快步走了。
    安庆绪望着安守仁走远,气得狠狠一跺脚,“没用的蠢货!”
    李邺最终拒绝了独孤家的换位建议,他还是希望和社会名流们打交道,让他和官员们坐在一起,他很不自在。
    而且周围几家名流都没有去看擂台比武,不认识他,让他免去了被崇拜、被包围的苦恼,他已经收到了三十几个小绸帕、小纸条,让他头大不已,都是高仙芝惹出来的事情。
    唐朝少女的热情奔放也让他也见识到了,一下台就被围住了,好容易才摆脱。
    四个巨大的帐篷扎了起来,每个都占地数亩,这种大帐篷一般人家都没有,是从朝廷军器监仓库内借来。
    李邺的位子在第三个大帐篷内,第二排最边上一个座位,这里比较隐蔽,他不用担心其他人找到自己。
    帐篷很大,大得出乎李邺的意料,比他上辈子去参加朋友婚礼那种酒店还要大,快赶上一个足球场了,光搭一座帐篷,数百士兵就用了一个多时辰。
    大帐篷内摆下了一百多张长条宽桌,桌子不高,所有宾客都席地而坐,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
    每一张宽桌坐六个人,每个人都有一份酒菜,当然不是盒饭便当,而是每个人都有十几样精美的小菜和一壶上好的清酒,这是典型的分餐制,独孤家也花了大血本,从八座酒楼定制菜肴,数十名厨师忙碌,一百多名侍女负责上菜上酒。
    大帐内喧嚣热闹,丝竹声声,一群舞姬在前面空地里翩翩起舞,侍女如蝴蝶一般在宽桌前来回穿梭送菜,宾客们相谈正欢。
    和李邺一桌有两家人,一家是夫妻二人,都是中年人,他们姓谢,是高升客栈的东主,也就是说,遍布天下的高升客栈,几乎都是他家的产业,很客气很低调的有钱人。
    有缘坐在一起,谢东主还给了李邺一块贵宾铜牌,凭这块铜牌,李邺去各地高升客栈住店,住宿费半价,很实惠的一块牌子。
    另外一家人是一家三口,夫妻二人带个女儿,他们姓蒋,咸阳人,是著名香料商人,也是长安三大香料商之一,他们也送了礼物,给了李邺和谢东主各一盒龙涎香切片,龙涎香切片一两银子一片,一盒二十片,也是很名贵的礼物了。
    蒋东主的女儿长得一般,微胖,很安静,年约十六七岁,但她的目光却不时偷偷地望向李邺,李邺有一种直觉,她刚刚看了擂台比武,认出自己了。
    李邺却没有想得这么周到,他没有考虑带礼物,不过运气不错的是,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两颗那色波的红宝石,是他原本打算送给朱雀姐妹的,但没有机会遇到她的姐妹,正好给了两位夫人。
    “是我在西域买的,相遇便是缘分,一点心意,给两位夫人!”
    两位夫人欢喜地接过宝石,研究起来,香料蒋东主比较懂行,他赞许笑道:“我认识一个卖宝石的粟特人,这种品质,这样大小的一颗宝石市价至少五十贯!”
    李邺连忙道:“这是我在碎叶买的,不贵,一颗也就十贯钱左右,如果在那色波,一颗也就五贯,但那里太远了。”
    “李公子从碎叶过来?”蒋东主笑问道。
    “我之前出任碎叶兵马使,是安西军将领!”
    “哦!原来是安西军的,听说安西军和大食国在粟特国那边打了一战,是吧!”
    李邺点点头,“我们五万军队对阵对方十二万大军,双方都伤亡惨重,但最后我们取得了胜利。”
    蒋东主点点头,“我的手下商队明年也准备去一趟吐火罗和粟特石国,吐火罗出产的阿魏和石国的茴香非常有名,运到长安来,能卖个好价钱。”
    “王爷的手下来碎叶,若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来官署找我!”
    “一定!一定!”
    旁边谢东主笑道:“其实我对西域的商旅馆很有兴趣,李公子住过吗?”
    李邺点点头,“商旅馆和咱们的客栈不一样,实际上比较粗陋,用墙围个大院子,主要防狼,因为牲畜很多。
    然后有几十间屋子,每间屋子两个火塘,大家晚上围着火塘吃饭休息,有专门的商人来卖肉类和水果,比较适合商队,但它也有一个好处,氛围比较好,就像我们这样,可以一大家子围着一个火塘烤肉,大家有说有笑,有助于促进族人之间的和睦。”
    谢东主笑道:“有道理,我准备开一家档次比较高的商旅馆,放在长安城外,大家肯定好奇,都想体验一下。”
    李邺微微笑道:“其实不用单独开,就在谢东主的高升客栈内,搭一顶帐篷,做成商旅馆的形式,一大家人过来投宿,就能用上了。”
    “好!这个办法不错,回去考虑一下。”
    这时,远处有人喊道:“李邺!”
    李邺回头,顿时大喜,原来是汉中郡王李瑀,他连忙起身迎了上去,“王爷,好久不见了!”
    李瑀指着他质问道:“回来多久了,也不来看看我?”
    李邺惭愧,“是考虑过两天去,还有嗣宁王殿下,他帮了我的大忙,早就说要去拜见他了。”
    “今天先放过你,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李瑀指着身后一名身材瘦高的中年文士道:“这位便是诗人李太白,他一直想见见你!”
    李邺顿时肃然起敬,原来这位瘦高中年文士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白,他连忙抱拳道:“久闻先生大名了!”
    李白今年五十岁,脸色苍白,缺乏血色,看起来身体不是很好,他端着酒杯含笑道:“有幸目睹小将军的高强剑法,一剑挽狂涛,一剑平山岳,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青莲不胜敬佩,欣闻小将军在碎叶为官,特来拜见!”
    李邺吓一跳,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可是李白的《侠客行》,难道他要写给自己吗?
    李邺连忙笑道:“先生到我那边小坐一叙!”
    李瑀笑道:“我那边还有应酬,就把青莲先生交给你了,你过几日赶紧来我府上赔罪!”
    李邺微微笑道:“可有王府奶茶?”
    “当然有!还有更好的。”
    “好!过几天我一定来打扰。”
    李瑀先走了,李邺请李白来自己桌前坐下,桌子很宽,他请李白坐在侧面,给他倒了一盏酒,又让侍女拿一壶酒,补一双筷子,侍女善解人意,又特地给他加了几个菜。
    “先生是哪年离开碎叶的?”
    李白叹息道:“景云二年春天离开碎叶入川,一晃四十年了,多少个晚上梦见它。”
    李邺微微笑道:“魂断故里四十年,碎叶柳老不吹绵,此身行作齐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如何?”
    李白又惊又喜,抚掌笑道:“好诗!小将军不光剑法了得,写诗也是行家啊!”
    “过奖了,瞎写写而已!”
    李邺端起酒和他碰了一杯酒,笑了笑道:“其实并不应景,一是先生正当中年,离行作齐山土还远,二是应该是碎叶城下或者热海前写这首诗,先生还记得热海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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