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那个家, 再也回不去了。
但是, 他们已经有了新的家, 除了祖父祖母, 其他的亲近的人, 一个也不缺。
两个孩子很快在新的房子里熟悉起来, 每天在花园里跑来跑起, 开心的不得了。
贺兰却还有些担心,因为院子里有水, 一个不小心,掉进水里就……
这是个问题, 唐回想了一段时间, 做出了一个决定。
“去乡下?”贺兰有些诧异, 虽然她知道唐回有去乡下的念头, 但现在——?
“嗯”,唐回点头,“现在正是夏季,去乡下正好避暑。再说, 你不是担心两个孩子掉水里吗?刚好去了乡下, 我教他们游水。”
贺兰:“……”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呢!
大娘子也没有什么意见, 于是去乡下的决定就这么定了。
“那我们住哪里?乡下是有一些亲戚,但咱们这么多人都过去,也住不下吧?”
唐回道:“不用担心,我已经让人去联系买了一座宅子。”
如此,就只剩下决定什么时候出发, 要带什么东西的了。
事实上,唐回不仅买了一座宅子,还买了一大片良田,他还预备种出来一片桑树,盖一间学堂。
从前那些对父亲说过的话,不是假的。
世界上没有出息的人有千千万,可能他就是其中的一个。
贺兰花了一天的时间整理好行李,明天,他们就出发去乡下了。
贺兰的手臂搭在唐回的腰上,黑发如瀑铺在唐回的手臂上。“我们去乡下待多长时间?”
唐回道:“也许要很久。”
他眉头微微的皱着,贺兰伸手抹平了他的皱纹,“你在担心什么,这都半个月了,你就没有睡过一天安稳的觉?”
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唐回说道:“担心……”
担心很多事情。
他心里知道,自己从大哥手里面咬下了一大口他认为“属于自己”的肉,他心里必然是不舒服的,再加上心气不平的大嫂,说不得什么时候就闹起来。
那些产业,按照从前的他看来,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俗物,散发着铜臭味儿的腌臜玩意儿罢了,所以,这些“俗物”被哥哥全部抢占的时候,他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唯一不忿的是,认为大哥不应该将阿姐的那一份也拿走。
正是因为那时的“大方”,他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挥霍完自己的那点钱后,就让自己的妻儿和自己过上了穷人的生活。
穷人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贺兰能能干,会做饭,会绣活,他呢,也可以用自己那手书法,给人家抄抄书写写信,日子并不是过不去,可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们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又想起那些了,压在心底那些悲凉的眼泪又想冲出来了,唐回半掩了眼帘,长长的睫毛将他的情绪藏起来。
“大哥大嫂心里或许有些不舒服,我们退避一段时间吧。”
贺兰想起沈柏承那愤怒而受伤的表情,还有大嫂恨不得挖下来他们一块肉的模样,立刻点点头,“听你的,避着点吧,毕竟还是一家人。”
唐回喃喃着,“一家人。”他嘴角还带着点笑,可眼底的情绪,却全然是嘲讽的,虚浮的。
如果是一家人,在他千里迢迢跑回来求助的时候,为什么他那个亲生的大哥,只拿出了几块银子,施舍似的说:“这些弟弟你拿过去,若有需要,再来找我吧!这年头,生意不好做了,前段时间,刚亏了一大批货,唉!”
那几块银子,在这样的话语中,都变得烫手了,他几乎想冲动的把银子还给大哥!可是,为了兰儿,自尊算什么?
那是他第一次将自己的腰弯下来。
却不是唯一的一次。
在第三次大哥求助之后,这个伪善无情的兄长,终于说出了逐客令:“弟弟,为兄也不容易,我知道弟妹生病了,你没办法了才来找我,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关键是你得立起来,男子汉大丈夫,得靠自己撑起这个家。”
“这笔钱,你拿去用吧,莫让你大嫂知道,以后……”“别再来了”这半句话,他究竟没有说出口,可是,这是他们都知道的潜台词。
从此,他再也没有去过沈家。
贺兰的病终于到了药石无医的程度,莫说无钱,便是有钱,也回天无力。
“阿真,你怎么这个表情?”贺兰摸着唐回的脸问。
“没什么。”唐回握住她的手,“明天就去乡下了,兰娘,到时候咱们在那里自己弄一个花园,一半种花,一半种菜,你看怎么样?”
贺兰道:“好啊!”
唐回:“有时间带你多转转,这几年呆在家里,身体都生锈了,还是在外面那几年你的身体好一些。”
贺兰:“好!”
唐回:“等孩子长大了,咱们就继续去外面跑,让他们自己去成婚生子,过自己的日子,好不好?”
贺兰:“……好……”
喃喃着说着,贺兰却已经睡了,唐回看着她的睡颜,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吻了吻,紧紧的搂住她,也睡了。
如果,我能将你多留一些日子,我一定用尽全部的力量,哪怕用自己的寿命去换。
乡下的日子很潇洒。
自己设计的院子,花园,还有学堂,无一处不舒服的。乡下虽然比不上城里繁华,但胜在景色秀丽,人情淳朴。
一开始,村民还对这来自城里的一家人有些敬畏,但是时间久了,却也觉得这城里人格外的温和有礼,除了尊敬外,也多了分亲近。
两个孩子天天和村里面的孩子出去玩,爬树,捉虫,掏鸟窝,下河游泳,还不等唐回亲自去教,什么都会了。
贺兰担心女孩子这般野,恐怕不好,大娘子却说:“这有什么,过几年开蒙了,学习了,自然就好了。”
贺兰想想,似乎也有道理,便不再拘这孩子,只让她注意安全。
就这样,到了七岁,两个孩子进了爹爹开的学堂,和其他的同学,一起学习。囡囡是学堂里的唯一的一个女孩子,却一点也不比其他的男孩子逊色,在背诗方面,甚至超过了哥哥,独占鳌头,若不是这孩子经纶弱一些,都要在这班里面,称王称霸了!
上课的时候,她是班里面的女学霸,下了课,她还和之前一样与同学们去玩耍,即使是男孩子们,也都喜欢和她一起玩儿。
贺兰便抱怨唐回:“都是你,把她娇惯成什么样了!人家都在背后议论!”
村里人嘴碎,相处时间长了,虽然心里还有几分尊敬,但毕竟相处甚好,已经敢说几句闲话。随着女儿的长大,明面上都夸奖女孩子长得好看,知书达理,儿子聪明懂事,俊俏有礼,但私底下,很是议论囡囡女孩子还读书,以及一个女孩子和男孩子混在一处,就算是千金小姐恐怕也嫁不出去之类的,让贺兰听了很生气。
一气唐回的纵容,二气人心不知足。
若不是这个做父亲的纵容,哪里会让女孩子成为个“野孩子”?
若不是人心不知足,怎么会这么说唐回,他的才华,考科举完全没问题的,偏在这里几乎免费的给村里面的孩子教书,还被人说闲话!
唐回便说:“你要是不高兴了,咱们就回江阴。”
“这……”贺兰又犹疑了,“这要看看孩子们的意见。”
唐回便去问两个孩子:
“你俩也都十岁了,懂事了,阿爹不把你们当小孩子,所以有些事情想和你们商量。”
两个孩子见父亲如此郑重,再加上“不把你们当小孩子”实在让人听得舒服,便恭恭敬敬道:“阿爹你请说!”
唐回便将村里面的情况说了一下,“流言近来已经很多了,历来堵不如疏,可是我们并不是非得梳理不可,回到江阴,便不会再有这些。”
囡囡气得都要跳起来:“这些忘恩负义的人!我出去和她们理论!”说是理论,分明要和人家吵起来!
儿子也在一边气愤填膺:“太过分了!凭什么这么说囡囡!气死我了!”儿子毕竟随了唐回,冷静一些,又说:“可是阿爹,错的又不是我们,我们为什么要走?若是走了,岂不是让人更要说闲话?”
“他们能说什么闲话!”囡囡叫起来,“就该走!看我们走了,谁来教他们!到时候他们就知道自己损失了什么!”
儿子一听,一想,似乎有些道理,“阿爹,我们回去吧!反正有你在,我们在哪里都是学,再说,这地方,呆久了,都腻了!”
囡囡:“就是!咱们回去吧!”
唐回微笑,“那咱们收拾一下东西,明天就走吧!”
两个孩子:“哎?”这么着急吗?
还是大儿子先明白了,“您是不是一开始就不打算留下来了?”
唐回没否认,“这里毕竟是乡下,不方便,若是到时候……”后面的话,两个孩子都没有听清,也不知道,父亲到底有没有说出来。
但是,后面他们就知道了。
乡下不方便请大夫。
双胞胎十一岁生日刚过没多久,贺兰有一天坐在家里给唐回做衣服,忽然就从椅子上晕倒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我在想,忙成狗的我,要不然写完这部分,结束了算了,码字都没有精神,唉手机用户看快穿我的白月光请浏览https://m.shuhaiju.com/wapbook/108691.html,更优质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