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居 > 其他小说 > 末世游戏:苟活全靠做羹汤 > 第126章 番外云麓篇
    我叫云麓,小时候经常被老师称为差生代表,其他人对我的贴的印象无一不是“学渣”、“性格顽劣”、“爱打架”、“丢三落四”这一类包含贬义性的标签。
    而我对此也不以为意,经常性的转学我早就已经习惯。
    但唯独那一次转学,我特别庆幸,因为我能够遇见她。
    我和她相遇的那一天,原因说来也挺搞笑。
    那天我回到家才发现练习本落在学校了,着急忙慌地跑回了学校,可是学校的大门已经被锁上了。
    不过我对此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我知道学校校门旁边被草丛掩盖的墙角有一个洞。这个洞很早之前就是有的,只不过我把它扩大了一点,刚好容得下我爬进学校。
    怕别人发现,我又捡了一些砖头把它严丝合缝地堵了起来。
    我想要进去就必须把这些砖头一块一块的挪开,正当我好不容易把砖头挪开,探出一个脑袋的时候,就对上了一双好奇的眼睛。
    那是一个女生,她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脸肿得老高,浑身上下还散发着饭菜馊了的味道。但我显然并不在意这些,毕竟我身上还有汗臭味呢。
    不过被人这样逮住,还是被一个女生逮住,我有些尴尬,打着哈哈道:“哈喽!那啥,你往后挪一挪呗,我要钻进来了!”
    女生默默挪开了。
    我成功进了学校,同时,我也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学校还有人?
    我下意识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和灰尘,介绍了自己,然后又问她叫什么名字。
    女生看起来有些腼腆胆小,她的声音小的好像蚊子。
    不,我敢肯定,蚊子的声音都比她大。
    她说她叫“秋眠”。
    当时的我只觉得这名字真有意思,我听过春眠不觉晓的春眠和小青蛙冬眠的冬眠,就是没听过“秋眠”。
    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她却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我意识到现在时间不早了,放弃了和她唠嗑,赶紧跑到班级去拿练习册。
    后来有一次我在路上的时候,又看见了她,她甚至比上一次更惨,衣服上全是残羹剩饭,头发更是滴滴答答往下漏着汤水。
    她被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拉着,凭我的直觉,那个四眼男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于是我悄悄跟了上去。
    快到那个四眼男家里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爸爸的两个朋友,他们是警察。
    我问他们在干什么,他们犹豫了好一会才告诉我说他们正在蹲一个猥亵儿童的嫌疑犯。
    而且嫌疑犯就是那个四眼仔。
    本来这些他们不应该跟我讲的,但可能是我话太多吧,他们似乎很烦我的询问,想要打发我走,这才跟我讲的。
    目的就是想让我知道那个嫌疑犯到底有多危险,从而吓唬我离开这里。
    但我云麓是谁?我又不是吓大的!
    这么刺激的事情我又怎么会放过?
    于是,我不但没有被吓走,还主动提出自己去当这个诱饵。
    爸爸的两个警察朋友特别严肃,甚至带着一丝怀疑的语气质疑我:“你确定你行?这太危险了!都是不符合规矩的……”
    他们甚至还拉住我,不肯我上前去。
    我才不听他们唠唠叨叨,瞅准机会转身就跑到那个四眼男的家,十分客气的敲响了他家的门。
    过了好一会儿,那个四眼仔终于出来了,他打开了门,不停地张望着,却就是不往下看。
    当时我感觉自己的身高在他这边受到了极大的藐视,因此我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他痛呼了一声,这才低下头注意到了我。
    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感到十分不爽,就好像一头饿狼盯上肥肉的那种感觉。
    但我却没有想那么多,因为我的注意力全都在他身后地面上的那一袋用黑色袋子装好,散落出来的粉色小内裤上面。
    那么小的内裤,很显然不是他的,因为他穿不上。
    想到了这一点以后,一瞬间,我只觉得寒毛立起,这人也太变态了。
    “我看见你屋里头的小裤子了,粉色的。”
    我故意这么说,果然他慌张的想要把我赶走,并且关门。
    但是很显然我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我一只脚跨进了门,另一只留在了外面。
    他的态度忽然转变,邀请我到屋里头去,我忽然意识到这绝对没什么好事,因此我又跟他讲我还有两个朋友,能不能让他们一起进去坐坐。
    那个猥琐的四眼男答应了。
    见目的达到,我只觉得开心极了。
    那个眼睛男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浴室的门被打开来,我看见那个女生被绑在浴缸里晕了过去,她身上的衣服几乎都被脱完了,还好我们赶得及时,她并没有遭到那个四眼男的侵害。
    但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生,我只是时常会想起那双怯懦忧郁的眼。
    不过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我在莫名进入一个末世游戏之后,再次遇见了她。
    当她告诉我她叫“邱眠”时,说实话,我还是惊了一下的。
    但眼前的这个看起来有点冷漠的女生,和我记忆中的那个胆小怯懦的小孩完全是两个人。
    并且看她的样子,似乎就像是没有认识过我。
    我忽然又觉得,或许这两人只是同名同姓罢了。
    在末世游戏里,我们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但她却从来没有抱怨,某些时候她甚至冷静的可怕,一点都没有少女该有的朝气。
    “你以前到底发生过什么?”
    有一次我半开玩笑般这么问她,但她只是冷冷的瞥了我一眼,一句话也没说。
    我讨了个没趣,摸摸鼻子,也就不再问了。
    直到后来我看过邱眠的幻境,我才知道,原来她以前所经历的,是那么的不美好。
    我……喜欢她,更心疼她。
    因此我更加加倍的对她好。
    千辛万苦,离开游戏的传输通道终于出现了。因为我的能力被抢,而对面又是一个那么恐怖的恶魔,我只好堵上自己的命,用尽全力将她送出了游戏。
    当时我已经做好一直留在这个游戏里的准备了,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经过一番波折,我最终还是安然无恙的从末世游戏里出来了。
    我在末世游戏里待了那么久,回到现实世界时,才发现仅仅只过去了几个小时。
    据新闻报道,这段时间内各地莫名发生了多起死亡事件,我猜测这件事,估计和末世游戏有关。
    经历过生与死,我才明白生命诚可贵。
    我强忍着不去找邱眠,因为高考快来了。
    我想着先提升自己,考上邱眠想要去的大学,等到开学报到那天,给她一个惊喜。
    听人说,惊吓过后的惊喜会更甜。
    刚好那天是她生日,那个小傻瓜绝对以为我已经死了,要是那天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话,她会大吃一惊的吧。
    经过我不断的努力,终于踩着分数线进了邱眠想要去的那所大学。
    而在此之后,我开始东奔西走,不停的找机会试图想让老爸老妈搬家,搬到邱眠的家附近。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当我出现在邱眠面前时,她并没有吃惊,反倒是我吃了很多醋,感觉整个人都在冒着酸气。
    原因还是很令人生气,主要是有一个人居然在找她要联系方式。
    对于这种人,邱眠一向都不会多话的。
    但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拿出了手机!
    我想不明白,她怎么会看上那个男的,明明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渣男样!
    我越想越气,身体却是比大脑更快做出了下一步动作。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将邱眠的手机抢回来了。
    那个男的被我一番话给支走了。
    但当我转过头时,看见邱眠呆愣在原地。
    我有些忐忑,因为在末世游戏里是我自作主张,但当时我真的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从游戏里出来以后我也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她,害得她担心。
    我小心翼翼地问她:“你生气了?”
    她却一把死死地抱住我,就像是怕我会消失了一般。
    她说:“不生气,我想你了。”
    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忽然有些后悔了。
    我应该在出了末世游戏以后第一时间告诉她,我回来了的。
    我和邱眠正式确认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并且还得到了两方家长的认可,因为我们都满18岁成年了,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且顺利。
    但对于邱眠来说她认为这一切都太快了。
    我还清楚得记得那天她跟我讲:“喜欢和爱是很简单的事,但或许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我没有自信能和你相守一生,对于我来说,未知的前方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我总是想规避风险的。”
    “我并不希望以后我的孩子和我小时候一样,颠沛流离。”
    她的话,就像一把把尖锐的利剑,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让我的心一下子疼痛不已,鲜血淋漓。
    我想告诉她,大胆一点,她大可不必顾虑这么多。
    我知道我们能够走到这一步,她其实也是用了很多勇气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再大胆一点呢?
    我坚信我们会有可期的未来,但是她不能一直拘泥于过去。
    我并不着急,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等着她。
    大学毕业以后,她成了一名传统美食领域的创作者。
    她说她喜欢这份工作,不但能够将美食传承下去,而且还能天天给我做好吃的。
    她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
    我很高兴,她想清楚了。
    后来,我们结了婚。
    在婚礼上,她说她这一生最幸运的就是能够遇见我。
    我说我也是。
    有些人,仅仅只是相互对视一眼,就确定了一生都认定这个人。
    而我,恰好就是这样的人。
    我想每天早上醒来第一眼看见的是她,跟她一起逛超市,和她分享每天开心的事情,生病了的时候,也能够有她的照料。
    我想陪着她一天又一天,守着她一年又一年,等到我们老了,她变成老婆婆,我变成老公公时,我们一起坐在家门口晒太阳。
    总的来说就是,我想和她一起去看山海浪漫,人间烟火。
    我们之间相互的称呼依旧是全名,因为我听说,爱一个人更喜欢叫她的全名,我觉得这是对的。
    某些肉麻的称呼或许显得亲昵,但并不是适合所有人。她每一次认认真真的喊我全名时,在我听来,胜过一大段浮夸的情话。
    后来的后来,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孩子。
    我很爱她,也很爱我们的孩子。
    孩子们一天一天的长大,我们也渐渐老去。
    我们时常谈论死这个问题,人都是要死的,我们对这个问题并不觉得有多敏感,还在谈论谁先死。
    我对她说,要不我先死吧,听说下面很黑,我先去探探路。
    她却摇摇头,满是皱纹的脸上透露着一股偏执,“你说过要保护我一辈子的,你死了,谁来保护我?我先死……”
    她此时已经是一个神志不太清的老太婆了,而我也变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她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我的耳背越发严重了,很多话都听不太清楚。
    最终,在那个不冷不热的秋日,她先走了。我遵守承诺,守护了她一辈子。
    但我还是怕她在下面等的太久,在她走了的几天后,我也安详地走了。
    不过在走之前,我特意交代了,让子孙将我们两个人的骨灰一起撒进大海里。
    她说过她喜欢大海,因为大海象征着自由。虽然我不理解,但我尊重她的意愿。
    如果有来世的话,我还是会选择和她在一起。
    因为,我喜欢她。
    这种喜欢超越了时间。
    有人可能会觉得疑惑:喜欢一个人那么久,难道不会觉得腻吗?
    对此,我想说的是,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很累。有时候的确会腻,但感情需要双方都花时间精力去维持去保鲜。
    想要保持这种新鲜感,是和喜欢的人一起经历更多新鲜的事,从而发现她更多有趣的另一面。而不是见异思迁,朝三暮四。
    以上,就是我和妻子邱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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