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小区门口,顶着包子铺老板娘怪异的眼神,叶大兴厚着脸要了两个肉包填肚子。反正最近这样子带着鄙视与谴责的眼神已经看多了,也就不痛不痒,不像一开始那么尴尬。
人嘛,就不能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好处落在实质就好了,不然以后的日子还要不要过下去?
被人碎言碎语说几句,又不会少块肉,也就赵萍那老娘们矫情,挂不住脸,有气却在家里撒。
就是不知道叶承锦那小子平日里在小区是如何混得风生水起,他们夫妻两个不过才张张嘴说孩子大了,性子变拧不学好,被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混混带坏,离家出走没回来,这话尾音还未落,围在一旁听闲话的小区居民脸色就有点怪,当面是没说什么,转过身后各种谣言四起,无外乎是他们夫妻两个重视幺儿,把长子给虐跑了之类的话。
啧,叶大兴摇了下头,将最后一口包子咽下去,空荡荡的胃里才有了几分满足。他交接班的地方一贯都是在前街那边,离凤凰小区不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的事。
叶大兴过去的时候,同是出租司机的老沈已经在那边等他,忙碌了一宿,脸色有点憔悴,正开着车窗抽烟。
“哟呵,老叶,你最近的脸色怎么比我还差?是不是晚上和你老婆太过操劳了?”老沈一见叶大兴那有些阴郁的表情,不由说着带荤的话,嘲笑道。
“别提了,家里那老娘们,懒的要命。老子累死累活,早上起来连杯热水都没有,心情能好到哪里去?”叶大兴这阵子上白班,虽然不像夜班那般昼夜颠倒,疲倦异常,但是一大早起来的空锅冷灶,也让他的脾气跟午时的气温一样,压不住的飙升。
自从叶承锦离家之后再没回来,叶大兴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去感叹家里终于减轻了一个负担,就残酷的面对着生活上的各种不方便。
叶家人已经被叶承锦宠坏了,虽说已经习惯了干净舒适的环境,但是个个懒得要命,坐享其成久了,家务活这种东西别说叶大兴,就是赵萍也有六、七年没上手过。转眼才几天的时间,原本干净整洁的屋子,凌乱而尘垢暗生,另一方面夏天容易流汗,衣服换下要是没有及时洗干净,就散发着一种酸臭,难闻的很,往往等到赵萍想起要洗衣服这回事,屋子里已经弥漫着诡异的味道,当然,厨房两三天才收拾一回的垃圾也居功甚高。
该。老沈在心里默了一句,脸上却带着关心,“小锦那孩子还没回家啊?”
“等他饿得半死、四处碰壁的时候自然就会回来。”叶大兴冷了一声。社会不是那么好混的,要是叶承锦回来,看在这么多年养出来的感情,就勉为其难留下他,只是任性的孩子就必须给他一个教训。叶大兴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些受不来家里的一团乱。
那也不一定。老沈想起昨晚听到的那件事,心底驳道。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明明是那小子自己离家出走不回,可是小区那群蠢人却怀疑我们撵的?真过分。”没有看出老沈表情的异样,叶大兴忍不住跟自己哥们抱怨了一句。
噗,就你夫妻两个的刻薄样,再对比对比那孩子清秀温润,见人就带三分笑的乖巧,是个人都会那么想的好不。老沈都有些无力吐槽了。虽说是同事,他也看不惯叶家夫妻把小儿子当宝,冷待长子的做法,更何况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日久见人心,以后大家会了解的。”老沈打哈哈,随即精神一振,有些意味深长的说:“只是小锦那孩子也是不应该,现在混得这么好,怎么着也该回去看看你。”
“老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叶大兴听出话里不对。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就对了。”老沈脸上一副不是很确定的样子,但是嘴上却没停下来,“昨晚没什么活,就和老李他们几个吃宵夜,听老李说前儿他看到小锦大包小包的进了林中小区,好像就住里面一样。”
“林中小区啊,一平都万儿多。”老沈酸溜溜的叹了句,又道:“不过也有可能是老李看错了,你知道,他也就见过你家小锦几回,没准是个貌有相似的人。”
闻言,叶大兴只觉得脑子里发涨,老沈后面说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听进去,心里又羞又怒,脸色黑的惊人,那婊/子的贱种在外头都干了些什么?
叶大兴这一整天都没拉什么活,在林中小区来回绕了好几圈,也没有见到跟叶承锦相似的人,心里不由微微松口气。等到晚上老沈回来接班,他立马手一甩,回去和赵萍谈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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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遮住半边月色,今晚的月光有些发白,洒落在尘埃遍布的倾颓城市,一分光亮九分苍凉。残垣缝隙丛丛野草横生,陌生的很,黄绿的叶子,血褐的脉络,有种诡异的美感。
叶承锦并不知道星空的另一方,他的窝点在如此短的时间就被叶家人知晓,此时他坐在石阶上,拿着一块有些泛黄的毛巾细细擦去刀刃上的黑色血渍,专心致志,如待珍宝。
虽然不是在什么琅嬛仙境,而是一处倒塌的图书馆前,手中拿的也不是什么神兵利器,只是生着铁锈的西瓜刀,月色下的身影,如墨竹雅致秀丽,温润生辉,让人移不开眼。
从霓虹缭乱的浮华都市转眼到了这个没有半点人烟气息的城市已经两天了,叶承锦还是有些适应不来。虽然说之前一直有些厌倦喧嚣吵闹,但不代表会喜欢这个没有生机的末世。
风从高楼大厦的间隙之中穿过,掠过空无一人却拥挤的街道,四处游荡不息。云被风吹走,露出一勾弦月,瞬间将这倒塌的图书馆照的明亮。不远十米开外,布满了很多佝偻血腥的尸体,倒下的形状很有规律,仿佛在同时被一招秒杀般,都横在雷池之外。这不过是叶承锦的战果之一罢了,这两天没见着什么活人,会动的丧尸倒是不少。
忽然,叶承锦抬头,望向远方,他从方才吹来的风中感受到一丝躁动不安的气息,极度渴望与无边的杀意。
难道有活人从藏身的地方出来了?
叶承锦站起来,身影微微一动,仿佛幻化为风,眨眼便消失不见,过了一会儿,那随手一丢的毛巾才慢慢飘落在地。
一处偏僻的街道,有两个人在月色下小心翼翼的前进,前者高大壮实,后者瘦小不说,行动畏畏缩缩,透着胆怯。
“蔡大哥,我想要不算了吧。”那个瘦小的人几乎把声音压到最低,“这又不是什么大毛病,但凡女人都会有,忍忍就过去了。哪有娇贵的非要找药,万一遇到丧尸就不值当了。”
“毛头,你要是害怕干嘛非要跟我出来?”蔡多田握紧手中的钢管,警惕的打量着四周。他记得前面不远就有一个小药店,但愿还有剩下点什么。
不过是个欠操的贱人,要不是蔡老大护着,早死的很惨了。毛头心里抱怨着,嘴上却道:“我只是不甘心蔡大哥你这么被利用而已。那女人那么坏,自己的亲大哥都狠心推去喂丧尸......”
“有情况,别说话。”一股面对危险的战栗感盘踞在蔡多田心里,他心中一凛,示意毛头闭嘴。
黑暗中,一道模糊不清的身影窜出,踏着街上那些凌乱作废的汽车,一步一步朝两人藏身的角落走去,看似缓实则十分敏捷,那双泛着红光的眼睛充满了冰凉的*,那是对鲜血的渴求。
“三、三级......”对面丧尸传来的压迫感让毛头两股打颤,微凉的汗从额上滑落,他忽然有些后悔,不该为了想透口气强撑着出来,这不要倒大霉了。
“不用管我,找机会逃回去。”没有印象附近有三级丧尸出没,但是蔡多田并不畏惧,只是叮嘱毛头道。人越死越少,他并不希望再有死亡出现,不然这世界真没救了。
咔嚓。
有辆废弃的宝马的车顶被这三级丧尸一踩,原本就破裂的玻璃更是碎了一地,哗啦啦的声音在死寂的夜里格外大声。
就在这时,蔡多田和那三级丧尸同时而动,扑向对方。不知从何而来的一道单薄的土墙破土而出挡住了丧尸的利爪,随即蔡多田一挥手中钢棍狠狠敲响丧尸的脑袋,却被敏捷的躲过。
第一次攻击没有成功,蔡多田并不灰心,而是将钢管舞的水泼不进,虎虎生威,他本身就觉醒土系异能,又天生力大,三级丧尸对毛头而言是收割生命的死神,于他来说,顶多是难对付了点,多花点力气,应该没问题。
看着纠缠在一起打斗的两道身影,毛头缓缓的后退,转身就想逃跑。异能者的血肉对丧尸的吸引力更胜普通人,所以在解决蔡多田之前,那三级丧尸是不会对他感兴趣的。
“请问需要帮忙么?”
一个声音忽然响起,很年轻,但是温润好听,仿佛是秋日午后,收音机传来的歌声,有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毛头惊讶的抬头,不知道何时,街道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乌黑的发,温柔的眼,干干净净,耀眼极了。手机用户看重生之修仙纪事请浏览https://m.shuhaiju.com/wapbook/120356.html,更优质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