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居 > 都市小说 > 我的青春不留白 > 第三章 叶小华的选择
    听说,如果想要迅速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从它的经济水平和城市文化入手。

    广州这个地方很奇怪,与众不同的粤语文化文字写的广告牌,挤满整个大街;无论走到那里都有广府文化的美食,美其名日:食在广州。

    来过广州的人,一定知道,广州这地方人口达1667万人(2015年),单单大学生就过百万,高校林立,感觉学校比工厂多得多。周末和节假日,街头巷尾都能见到背着书包的小鲜肉、小白菜。

    同时广州也是无数人的希望开始之地,和希望破灭之地;巨大的务工人口数量,充斥着广州城的大街小巷。每个红绿灯等候处,都有拿着行李箱的人们,证明这个城市生活节奏有多么的紧张;城中村垃圾池中,夏天到处可见被遗弃的凉席,和冬天的被遗弃的棉被,都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的发财梦在这里破灭,召示着一批批的失败者的铩羽而归。

    说到广州,人们自然就会拿广东的另一大城市作对比。这个地方非京城,非上海,也不是杭州,它叫深圳。前者同样作为中国大城市的老牌一线,无奈离广府文化太遥远,而深圳就不同,它活活生生就活跃在广州边上。

    广州与深圳的不同给人的第一感观就是人文建设。广州并不像深圳那样,为了建设早早灭杀了城中村的存在;深圳城市文化中万事剥离不开铜臭,金钱气息,所以建筑方面讲地王,不讲文化,谁的楼盖得最高谁就是仿佛是老大一般;广州这地方政府并不是没有钱,但建筑风格上却讲究地标,标致性建筑,有时并不实用,但让中国人看过一眼难以忘记就是了,比如海心沙小蛮腰。

    所以会有人说,要赚钱请去深圳,机械与铜臭欢迎你,这叫金钱生活;要享受生活请来广州,城中村和城中村里的一大堆宠物的排泄物欢迎你,这叫乡土生活。

    ……

    我逛街的目的很有趣,因为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商人,所以我逛街的目的也只有一个:了解世界上的商人们是如何经商的。

    “你的做生意大计有进展了么?”叶小华问道。

    老实说和一个慢人逛街和聊天是个技巧活,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问什么,什么时候在想什么。不过这又不能怪他,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想干什么就是了。但由于当年的建筑工程太多,大的建筑团队一般都有好几个项目在手,所以没有人去接这项政府项目。

    关天明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最终以近亿元的政府预算资金,三年交路期限,拍下了这条路的建筑权。

    关天明瞬间从农村里的穷鬼变身千万富翁,但是路还是要修的,如何修呢?农村里的劳动力绝对的过剩,当时一天能赚十元钱的人,已经是白领,是教师的工资,所以关天明用每天二十五元的工资去农村请人,简直是震臂一呼,人就来了。那时机械是个奢侈的名词,关天明没有机械,那就用人来填吧,反正机械能做的事,人也能做,就这样,精打细算下的关天明,这条路一共修了两年零五个月告完工,结果一算手头上的钱还剩下了三千万多万,哈哈,一下子就发了这家伙。

    后来关天明还接了其它几个政府项目,皆获利颇丰,还有一次,政府给不出预算,直接在深圳市区给了他一块地作为抵消。后来,这家伙利用这块废地,开了个房地产园,结果身家更是瞬间鼓胀至过数十亿。

    这个从工地小子,挤身亿万富豪的故事。对于我这种商人迷来说,无疑是个十分精彩的励志偶像故事。

    3、摆地摊模式:可能很多人很难理解,摆地摊如何能赚钱?

    摊地摊的两种功用,其一: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都鄙视那些朝不保夕的摆地摊的小贩;不过大家不知道马云在做中国黄页和阿里巴巴前,为了自己的第一次创业,他也是摆地摊,和四外推销文具的小商人罢了;

    1994年前,马云和朋友在学校组织了一个叫做海博翻译社的校内公司,但公司因经营问题,一直入不敷出,马云老师作为这个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他不想让这个公司死掉,为了支持公司的生存,他毅然背起了行囊,在杭州的大街小巷做起了文具买卖的小本生意,直到海博社上线成为一家网络翻译公司为止。

    其二:从地摊到老板;温州商人在全国一直很知名,但这个世界却是公平的,并没有生来就是商人的人,温州商人要想经商往往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摆地摊卖皮鞋,皮带,当熟悉了当地市场和环境后,在已经营利的基础上开始着手于在那块地方购置店面,然后扩大经营,从游击战到坐商的转营,这就是从地摊到老板的过程

    4、虚实相生模式:

    改革开放时期,由于信息的不流通,乌龙事件迭起:中国遍地黄金的1992年,六通老总冯仑投身当时火热行业:房地产。由于行业的大趋势,自然赚得盆满钵满,其间也发生了一些十分匪夷所思的事情。

    有一次,冯仑大赚一笔后,兴高采烈地还给朋友500万元。他得意洋洋地对那位朋友谈起这笔生意。说到一半,朋友好奇地问,你买的那个楼是跟谁买的?是不是你把楼卖给了某某公司?冯说是。朋友一拍大腿,“哎,我底下一个公司卖你的楼,结果又被我的另一个公司买走了。你的资金还是我借给你的!”

    瞧,由于信息的不流通,当时的生意就是这么好做!

    ……

    “你了解这些有什么用处?”叶小华很迷惘地问道。

    我:“……”对于我这种生意迷来说,简直如获至宝,但叶小华总能抓住时机,一句话把我的满腔热情打发得无影无踪。

    “没有什么,纯粹兴趣。”

    “哦。”他漫不经心淡淡道,仿佛不经意间,已经选择性遗忘了我们正在讨论过的是什么话题。

    好吧,叶小华这小子,对商业一点兴趣也没有,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我特么和他讨论商业生意,简直是我自己给自己挖坑来坑自己。

    ……

    “不过此种商业理论和故事,直达商业商人核心,简直空前绝后,惊天地,泣鬼神!”

    “唉呀,别吹了,这本书明明是你自己写的,只不过书皮是我上网买的而已。”叶小华轻松鄙视道。

    我:“……”要不是多年老友,我相信我一定会忍不住,拉他出去打一顿。

    叶小华就是这样,你如果和他讨论李嘉诚有多少身家,他会兴奋得讲个无完;如果你跟他讲马云花了多少钱在香港买了房子,那么他能报出准确位置;如果你问他,冯仑是谁?他会告诉你,冯仑是万通老总,是个有钱人……

    但你问他什么是生意,他会一加一等于一加一地回答你:“生意人吗?那就是商人,商人就是生意人。”

    他的个人热情在于那些不深不浅的名人八卦,而不是生意,也不是致富。

    我了解到的叶小华是这样的:读书时期,热衷于,学好习拿奖状;大学后,习惯于宅宿舍里,偶尔看看电视剧,剧中人物破镜重圆会喜极而泣;对生意没有兴趣,对发财持观望态度;做任何事情慢半拍……

    我对他为人是恨铁不成钢,对他的定义是:一个很简单的慢人。

    令我哭笑不得的是我生活又不能没有这个人。因为纵然在积极进取的我看来有各种缺点,但有两样是东西是我们拥有的,一是我们从小到大的珍贵回忆;二是我们的义气,有什么事和他讲,他绝对守口如瓶;有什么事要他帮忙办,他绝不会袖手旁观……

    叶小华的态度很明确,打死不做我的中国合伙人。

    因为他明确表示,根本不想涉及那怕一小点的生意方面的东西。

    对此我的失望是难免的。

    我对叶小华的商业诱惑,从初中就开始了。用尽我所有的商业知识,就是希望在近十年后,能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为我们两个搭档,任何方面都很成熟的,太熟悉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对方就能知道表达的意思。况且:我有创意,他的执行力是很完美的。

    所以就算他十年前已经跟我说,对生意一点兴趣也没有。我今天还是要争取一下。

    其实他太了解我了,早就知道我要创业,是要经商的。今天一找到他,和他出来逛街,他就猜到了我要提出合作经商的事宜了吧。

    “是对我没有信心么?”我思忖道,不排除这种可能,因为我的经验是一张白纸,我甚至连社会经验都不多。

    痛心疾首的问题在于,这事我不能猜!绝对不能猜!

    那个猜心者不卑鄙?猜了我们的友情只有去到尽头……最后焦头烂额的我认输了:“好吧,你赢了!”

    他的无欲则刚,打败了布局十年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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