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晖道:“自从石敬瑭死后我就没干过坏事,而且那时候就算我打劫商人,也是打劫突厥人和契丹人还有吐蕃人,从来没有打劫过汉人,难道他们没听说过我冯晖的侠名吗?石敬瑭死后我的气也消了,而且最近也没人管我,我不用向朝廷交税,现在有钱着呢,没必要做这些坏事了。”
“这个……或许是消息不灵通吧,他们并不知道你已经改邪归正了。”城北守将道:“我看他们离开北城的时候就像是在逃命,如果不是有什么人在追杀他们的话,那就是认为这里太危险了。丰州全是商人,有兵力的也就是城主你,他们如果认为这里太危险的话,问题就一定出在你的身上。”
冯晖郁闷道:“我就是看那头牛厉害,所以想跟他们谈一谈生意,希望他们把牛卖给我。我当了这么多年的正当商人,将近十年没有干过打劫的买卖了,而且还派兵保护那些商人来往,他们竟然认为我是坏人?死就死了吧,我才不管。”
“爹,咱们真不管了吗?”冯继业道:“那可是一片极其容易迷失方向的沙漠,而且酷热难耐,附近也没有多少水源,就连当地人都很少进入这片沙漠,如果我们不管他的话,就是死路一条。最重要的就是……我看那头牛驼的行礼里面仿佛有很多的钱。”
这一点很多人都现了,四个箱子里装满了金银珠宝,也就是那头牛驼的动,不止是这些金银珠宝,那头牛还驼了很多的物资补给,真是一头力量非常强悍的牛。这三个神经病死了也就算了,但这头牛死了确实可惜。
但仔细一想,这头牛又不用喝水,因为在喂食的时候看见过,这头牛只吃烧红的火炭和铁块,并没有给它喝水。如果这头牛真的只吃这种东西的话,那它就不会死在沙漠里,顶多是在沙漠里迷路而已。
冯晖忽然轻笑道:“别管,就让他们死在沙漠里吧。我估计这头牛不会被热死,因为它连烧红的铁块都能吃,所以它不怕热。等这群人死完之后,这头牛没有主人,如果运气好的话回到丰州城,我就把他收为坐骑,这样不是很好吗?”
冯继业郁闷道:“就不管了?现在追还来得及啊,他们要再往沙漠里面走的话,咱们可就不怕追了。”
“别追别追,让他们死了算了。反正这群孙子没打算把牛卖给我,死了更好。这可不是我杀的啊,是他们自己跑进沙漠里找死,与我无关啊。”冯晖还想撇清关系,毕竟他已经很多年没做过坏事了,忽然有一点邪恶的想法也很正常。
杨重贵道:“师父,这样做有些不合适吧。我们亲眼看着人家走进去,如果不出面阻拦的话……纵然这些人不是由我们所杀,但因我们而死。你一直教导我,见死不救者,如同杀人。”
“嗯~此话不假,确实是我常教给你的。”冯晖道:“这样吧,就当我又杀了三个人行吗?你要不乐意的话,自己去救他们。”
“师父,就算是你教出来的徒弟也没这么傻。”杨重贵道:“你养我这么多年,我见过多少人能从这片沙漠里走出来的?沙漠外层或许还有救,只要进入沙漠内部,绝对是九死一生。”
冯晖道:“是啊,那里面容易迷失,根本不知道东南西北,就连想走一条直线都难。里面没有食物没有水,想要从那片沙漠里逃出来,几乎都只是凭运气。除非这群人命够硬,运气够好,否则用不了几天就死了。”
“爹,最近几天要不要燃起烽烟?”冯继业道:“反正你每次使坏的时候,咱们都不燃烽烟的。”
“还是继续燃起烽烟吧,虽然我很渴望这群人死在沙漠里,自己再霸占那头黑牛。不过……为父还有一点人性,好歹给他们一个希望,如果他们愿意回到丰州城的话,就让他们用那头黑牛来补偿为父对他们的救命之恩。”
在丰州城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每天都会在午时之前燃起一堆烽烟,就是为了替迷路在沙漠里的人指路,只要有一个目标就可以走成一条直线。因为沙漠里面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迷失方向,所以一堆烽烟能救很多人的性命。除了起风的时候,丰州城每天都会这样燃起烽烟。
有的时候冯晖故意把一些犯了罪的人流放到这片沙漠里去,在那之后丰州城会有几天不升起烽烟,如果这个人能从沙漠里走出来,那他犯下的罪就能一笔勾销,继续在丰州城里生活。如果他走不出来的话,那就是他自己倒霉。
在沙漠里迷失的痛苦杨重贵最了解不过,因为他当初就是在沙漠里迷路的小孩,当时杨重贵距离沙漠边缘并不远,但就是走不出来。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杨重贵与家人到丰州城做生意,但因为淘气自己跑出城,结果就在沙漠里迷路。距离并不远,但他走不出来。其实那地方还不完全是沙漠,还有大块的石头和一些植物,虽然已经在沙漠范围,但环境还没有那么恶劣。但就是这种地方最容易让人迷失,而且让别人不容易找到失踪者。
杨重贵想要活下去,所以暂时放弃走出沙漠的想法,准备保存体力等人营救。趁着早上收集露水,甚至还有一些奇怪的果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但杨重贵什么都吃。
在沙漠里挣扎求生,杨重贵竟然活了半个月。其实刚过了两天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早就已经放弃了寻找,杨重贵根本不可能等到救援。
有一天晚上,杨重贵设的圈套竟然抓住了一只兔子,原本正在高兴,结果兔子引来了一只狼。杨重贵为了保住猎物,竟然与狼打了起来,几乎快被狼咬死的时候,杨重贵忽然出体力潜能,硬是把那头狼给杀了,同时也昏迷过去。
其实那时候冯晖就已经现了他,因为他与野狼打斗的时候动静非常大,冯晖也正好从那里路过,所以带着儿子去看一看怎么回事,万没想到看了一出好戏,一个小孩子竟然打死了一头野狼。
冯晖便将杨重贵带回丰州城替他治伤,而且留在身边收为弟子传他武功。所以冯晖对杨重贵有救命之恩,杨重贵也把冯晖当作亲爹一样尊敬。即便冯晖有的时候做事没有那么光明正大,杨重贵还是非常认同。毕竟这个时代有实力的人做什么事都是正确的。
而在丰州城燃起烽烟这件事情也是由杨重贵开始,他希望那些迷失在沙漠里的人可以看见烽烟,然后跟随烽烟回到城市。因为他受过这片沙漠的苦,所以用这个简单的办法给迷失在沙漠里的人一些希望。
其实沙漠里的视野非常宽阔,即便看见这些烽烟,也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到丰州,但只要有一个目标就会有希望,有希望的人更有机会活下去。
杨重贵道:“唉~但愿这他们吉人天相,能够活着走出这片沙漠,因为沙漠里真的很热,热到让人疯。但沙漠的夜晚却极其寒冷,这绝非人类能够适应的环境。”
“可惜两个帅哥了……”冯须梅道:“看着别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很开心吗?都撤了吧,本小姐也回家洗个澡,小睡一会儿。太阳太毒辣,可别伤到我如脂的肌肤了。”
冯须梅心里没有觉得一丝可惜,在她眼里大多数人都如此蝼蚁一般,即便是长相俊美的男子,也无法勾引她丝毫的兴趣。至今为止冯须梅都搞不懂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至於为止所见的任何东西或者任何人都不是她所追求的,所以这些东西或是人就算是被毁灭,对于她来说也毫无意义。
很快,所有人都散去,赵匡胤一行人还在深入那片可怕的沙漠。他们并不知道冯晖并没有任何敌意,而且也不知道高怀德得到的这些消息都是小时候的说法,十几年前天下更乱,冯晖这样做也只是为求自保。那段时间很多人为了自保都做了无法原谅的事情,更何况是丰州城主了。
其实很多人都应该感激冯晖,因为冯晖的特殊经营模式让他在所有人的攻击名单中排列最后,若非如此丰州早就被契丹人或是突厥人占领。也正因如此,所以丰州才会成为一个无主之城,除了冯晖之外没有任何人在意他的存亡,虽然冯晖现在还没有效忠任何人。
俗话说的好,山高皇帝远。丰州原本就是中原版图极北之处,而且地处沙漠边缘,几乎不受任何命令。说是中原领土,但基本上丰州只有冯晖一个人说了算,他几乎就是自立为王,只是还没有公布而已。冯晖现在除了名义上不是丰州城的皇帝之外,他所做的一切都可以证明他就是丰州皇帝了。
冯晖近十几年确实很少做坏事了,但只要有任何人敢颠覆他的统治,他就会毫不留言情的杀了这个人。所以在早些年的时候,派去丰州的秘使几乎全被干掉,冯晖根本不用听皇帝的命令,他只认定自己是丰州城的城主,其它人都不认。海外天子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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