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戴蒙,我记得在丰收节的时候,是我特意放过你,你才没有被镇卫队抓起来吧?”安德问道。
他的脸上没有被恩将仇报的愤怒,甚至还有些温和,就像在问一个小朋友为什么打破花瓶。
安德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一直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所以他努力讨好自己见到的每一个人,即使不需要他讨好的人,安德也绝不会与之结仇。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安德不指望自己能做到这一步,但他希望镇上的每个人,都不要对自己产生敌意。
安德从未想过,自己看在大家都是孤儿、又是同一个镇子里的人份上,才特意放过的戴蒙,会在半夜带着杀手来杀自己——甚至还要谋害赖尔特夫妇。
要是戴蒙被胁迫而来,安德不会对他做什么。
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如果戴蒙为了保住性命出卖自己,安德也不会非常生气——作为一个孤儿,安德从未把自己和他人的道德水准看得很高。
安德一直认为,能在行有余力的时候帮人一把,已经算是道德高尚了;如果要求别人舍己为人,那就是耍流氓,是道德绑架。
可是,安德已经来了一会儿了,他听见了两人对话,戴蒙明显是两人中间的主导者,而且对带人来杀自己这件事,完全没有任何内疚。
“————”看着安德平静的眼神,戴蒙低下了头。
过了一会儿,戴蒙低声问:“肖恩大人呢?”
“死了。”
“你杀的?”戴蒙的声音更小了一些。
“嗯。”
“能放过我吗?”戴蒙的声音略微大了一点。
“不能。”
戴蒙沉默了好一会儿,在月光下,安德可以清楚的看见,两滴泪水滴落到地面上。
“那你想知道什么?”戴蒙的声音有些嘶哑。
“我多少也算对你有恩,你为什么会带人来杀我。”安德问。
“对我有恩?你对我有什么恩?因为你没让镇卫队的人抓我?”戴蒙的声音有些哽咽,但是他的头渐渐抬了起来:“反正你也不会放过我了,我还怕个毛!”
“你对我有恩?没有你,老子现在前途无量!没有你,镇卫队怎么会抓我?如果有人每天揍你一顿,突然有一天不揍你了,这也算对你有恩?”
戴蒙越说越激动,他抬起头,满脸泪痕,嘶吼道:
“像你这种幸运儿,怎么会知道我们这些人的苦处?一样是孤儿,你在冬天有暖和的房子住、有充足的食物吃,赖尔特夫妇对你像亲儿子一样!
我们这些人呢?詹妮前年饿死了,那时她才六岁;罗比洛偷面包被人打断了腿,去年也死了;我们这些人每天有一顿没一顿,最好的结果就是长大了给人当长工,劳累一生然后去死!
哈,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带他们来?只要我肯卖命,就能被当做盗贼学徒培养,将来也有机会成为职业者出人头地!可是、可是、可是——”
一阵剧烈的嘶吼发泄之后,戴蒙渐渐恢复了理智,死亡的恐惧重新占据上风,他嘶吼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变成了乞求:
“安德、安德大人,您能不能饶过我一次?就这一次!我、我保证离开莱斯特镇,永远不回来,我现在就走,可以吗?”
“告诉我,那位杀手从哪里来,有没有其他同伙?”说着,安德松开布雷迪的脖颈。
布雷迪身体从接近一米高的地方,直接脸向下、着地。
可是,除了摔倒地面上的‘噗通’一声之外,这位猎人再没有半点动静,连手指头也没有抽动一下,脖子更是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
戴蒙的瞳孔一缩,布雷迪已经死了?只有死人,才会这么直挺挺没有半点反应。
“安德大人,我、我如果说了,您能放我一次吗?”戴蒙的声音有些颤抖,刚刚因为愤懑而爆发的情绪过去以后,他就只剩下害怕了。
他从未想过,原本也是孤儿,是他们嫉妒对象的安德,竟然如此可怕。
镇上最狠的地痞路易斯,在打断人手脚的时候面目狰狞、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在以前的戴蒙看来,这就是最凶狠的人了;
前一段时间,两个外来的神秘人,笑眯眯的当着他们的面,折断了路易斯的双臂,这等凶人顿时让镇里的小地痞们像鸡仔一样乖乖听命,这些人是真正的狠人。
然后,他又见到了阴影行者肖恩大人,这位大人根本不用做出任何动作表情,只要他在场,所有人、包括折断路易斯双手的两个强大高手,全都噤若寒蝉,就算要说话,也显得小心翼翼。
可就是这位强大无比,甚至能够在他和布雷迪眼前凭空消失的肖恩大人,进入到猎人小屋以后,却再也没有出来。
现在,安德正穿着肖恩大人的夜行服,面无表情的站在自己面前。
戴蒙现在只能像一只待宰羔羊一般,等待着对方的宣判。
“可以,如果你的回答让我满意。”这声音如同天籁,让戴蒙从地狱回到人间。
“一定、一定能让您满意!”戴蒙点头如捣蒜。
“他们的人大概有十几个,主要住在平民区第三条巷子里,以原来老韦拉家为中心,周围至少有七家人家被收购了,住的都是他们的人。”
戴蒙如同竹筒倒豆子,稀里哗啦的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其实,他就算被带到临时据点,阴影行会的人又怎么会告诉他据点的具体布置?
不过此时为了活命,戴蒙不仅将自己在阴影行会中的见闻说了出来,甚至把自己的种种推测也说了出来。
他们这种做扒手的孤儿,对镇子里的乡绅聚居区可能不太了解,但是对平民区和贫民区绝对了如指掌,谁家丢了一把木柴他们都能知道,更何况搬家这么大的事情。所以,即使没人告诉戴蒙到底出了什么事,他也能推测出阴影行会占据了那些房屋——当然,具体里面的布置变动,他就不知道了。
这就是地头蛇的难缠之处,也是阴影行会为什么要第一时间收伏这些不起眼小混混的原因。
“安、安德大人,我就知道这么多了,您看——可以放我走了吗?”说得口干舌燥,总算把自己知道的,和猜想的都说了出来以后,戴蒙缩着脖子,小心翼翼的看着安德。
安德点了点头。
“那、那我走了?”戴蒙再次确认。
安德挥挥手,做出一个‘赶紧滚蛋’的手势。
戴蒙不但没觉得被侮辱,反而大喜过望,转身抱头鼠窜。
可就在他刚刚转过身去的那一瞬间,戴蒙后脑微微一震,失去了知觉。
安德慢慢的走上前来,伸手从戴蒙的后脑上拔出暗灰色细剑——那是杀手肖恩的剑。
“很抱歉,戴蒙,我不能让一个被我得罪过的人活下去——你说得很对,放过一个人,怎么能算对他有恩呢?不是每个人都有斯德哥尔摩症的——你的忠告,以后我都会牢牢记住。”
安德站在戴蒙的尸体前,淡淡的说着:“虽然这样说有些虚伪,但我能为你做的,也只有让你死的没有痛苦罢了。”
安德这一剑,直接切断戴蒙的脑干,斩断了他负责传递痛感的神经,可以保证戴蒙死的毫无痛苦。
“不过,今晚的时间还很长,前往冥界的路上,会有人来陪你的。”
说着,安德将细剑收入剑鞘,转身朝镇子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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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安德从镇子出发,先到柏启思的猎人小屋报道,然后在转到泽维尔的猎人小屋,走的是一个直角。
而且后面一段路,是在树林和林子间穿行,有的地方根本没有路,所以才用了大半天的时间。
而从泽维尔的猎人小屋到莱斯特镇,中间经过沃尔村,走的是一条直线,距离只有十几里地,路也比较好走。
在月光下,安德身穿暗夜行者套装,像一道鬼影从小道上飞奔掠过。
人的奔跑速度虽然比不上四足着地的动物,但是在耐力方面,却更有优势。
在地球上,非洲有些古老部落,至今依然使用原始武器进行捕猎,他们常用的捕猎方法,就是追逐猎物不停奔跑,直到把猎物活活累死为止,这种奇葩的捕猎方法,绝不是整天坐在电脑前面码字的胖子可以想象,但却的的确确存在于现实世界。
至于安德,在长途奔袭上更是别有心得。
安德的技能‘流转’并不是凭空得来,那是他通过气血搬运,将五脏六腑勾连一体以后,才被系统屏幕承认的技能。
也就是说,是安德先做到了气血运行贯穿五脏,然后才形成的技能。
但是在气血贯通五脏之前,安德早就能够通过气血搬运,将全身上下的肌肉骨骼协调一致——这可比勾连五脏容易多了。
所以此刻,在安德全速奔跑的时候,脚步带动了全身气血滚滚流转,隐隐有涛声在他身边回荡——那不是什么bgm背景音,而是强横到极点的气血在体内奔腾激荡!
今晚,是安德第一次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很好!
一般人第一次杀人时,往往会出现震惊、恶心、呕吐等现象。
可安德并没有这种感觉,他甚至有一种隐隐的快感。而当他杀死布雷迪的时候,这种快感更是明显——至于杀死戴蒙,那的确是因为戴蒙对他说的一席话,可也未必没有杀戮快感在其中作祟。
安德心中对此隐隐有些不安。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个——根据戴蒙的供述,杀手肖恩身后有整整一个组织,其中,至少有一位地位比杀手肖恩更高的人存在。
安德知道,如果对方下一次动手,来的人就绝不会如此粗心大意,在对方如此诡异的手段下,安德未必能逃出生天。
所以,今晚、现在、对方正毫无防备,是最好的反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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