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传习录中》
[1]小杖大杖:指父母对子女的小打和大打。“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即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
[2]割股庐墓:割股,指割下自身的股肉来治疗父母的病。封建社会所认为的孝行。庐墓,指古人于父母或师长死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谓之庐墓。语出《宋史·选举志一》:“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手机用户看大儒侠王守仁请浏览https://m.shuhaiju.com/wapbook/6133.html,更优质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