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加班就加到十二点,两个人上床的时候都顾不上客套了。
越亦晚一直琢磨着什么叫极简,画了好些风衣外袍和长裙,感觉都不太对。
简单,第一是要颜色纯粹干净,第二是视觉效果清爽大方,所以不能有多余的缀饰,整体上要简洁明了。
如果能够引发联想,看见这套衣裙就能想到某个简单到极点的事物,就更好了。
……可什么东西才足够简单呢?
一块石头,一根线条,一片叶子?
他画了接近十几个草稿,始终不够满意。
按着日程,他要在五天内把手稿定下来,然后开始去忙活打板和裁剪。
花慕之这边打字还有些生疏,但速度已经快了很多。
他写了两千五百字,花了接近两个小时,一写完就放到了存稿箱里,设置好时间还不放心地又确认了两次。
《银色权杖》讲的是一个女科学家穿越到了中世纪,不仅改变了历史的进程,还发生了许多文化、科技和社会观念的碰撞。
比如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服,却因为这种色彩在街上被市民当做是妓女。
比如她想要喝些清水,却发现这个时代只能喝葡萄酒,水被视作不可饮用的致病原,只有最下贱的奴仆才会去喝。
花慕之在宫里呆了多年,看的书既杂又多,对那个时代的许多史实都颇为了解。
他在关电脑前,照例去翻了一下评论区。
收藏已经涨到了六十多个,而且评论区也越来越热闹了。
有人找来相关的资料,询问文艺复兴时期为什么会有公共浴室。
有人积极的补分,一章一章的撒花庆祝。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虚空中进入一个温暖的新世界,认识了许多的朋友一样。
他们在倾听他的许多幻想,等待着他讲述新的故事。
花慕之看着评论区的那些回复,颇为认真地一条条回复过去,哪怕只有撒花两个字也要回一句谢谢。
谢谢有你们。
等到他忙完关掉电脑,越亦晚还在抱着枕头画画。
两个半小时里,他简直换了十几种坐姿,或躺或趴或靠,甚至头朝下把自己吊在床旁边,像是想把脑子里的灵感靠重力抖出来。
“很难吗?”
花慕之进了被子里,好奇道:“题目只有两个字?”
“是啊。”越亦晚长长地叹了口气:“而且去年的报名人数有八千多,能够入围的只有一千人。”
全球各地的服装设计师都想靠这个一赛成名,跻身进入名流圈和高奢圈。
哪怕只是做一年《yush》的客座编辑,都可以拥有时尚圈顶级的人脉,见到各种名模和老前辈。
他不敢对自己放低要求,这几天里画了接近几十稿,但基本上都被否决到了。
“明天下午,我带你去附近的千树原散散心吧。”花慕之帮他掖了下被子:“急不来。”
“嗯。”
确实很晚了,越亦晚打了个哈欠,关了床头灯睡了下来。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今晚怎么睡?
昨天他怕尴尬,试图全程都背对着花慕之睡,结果早上一醒来还是在他怀里。
难不成是这太子人面兽心,半夜把自己强行扳过来抱着不成?
不可能。
黑夜里,越亦晚甚至能看清近在咫尺的他的面容。
花慕之隐约感觉到他在盯着自己,瞥向他道:“怎么了?”
“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尴尬。”越亦晚轻咳一声道:“我,我晚上,是怎么到你怀里的?”
花慕之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从一开始,就相当喜欢他这样坦坦荡荡的性子。
直接承认自己对婚姻的不抱希望,讲明白入宫以后的工作需求,谈论童年曾经遭遇的事情——
什么都不藏着掖着,真是个光风霁月的性子。
“其实,”他低声道:“你在新婚第一晚,半夜里就自己蹭过来了。”
越亦晚感觉脸上一热,正经道:“你不能骗我。”
花慕之笑意加深:“我没有骗你。”
这——好像真是这样。
他其实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直死要面子不肯承认而已。
但是抱着真的好舒服!
越亦晚不自然地又咳了一声,强行挽尊:“我抱着你,也不算耍流氓,你要是觉得有些冒犯的话,我可以分被子睡的。”
在宫外不行,搞不好会被老亲王知道。
但是在东宫应该还是很隐秘的。
“亦晚,”花慕之抬手帮他抚平耳边的银色碎发,动作轻柔却并不暧昧:“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是我的终身伴侣。”
越亦晚有点想把脸埋在枕头里,裹紧被子道:“所以这个行为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嗯。”
“我有点冷。”他小声道。
花慕之何其聪明,大方的张开手臂:“过来吧。”
于是嘴硬的某人就这么看似不情不愿地又蹭了过来。
然后已经颇为熟练的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没有谈恋爱。”他仿佛担心花慕之想太多,哪怕已经窝在他的怀里了,也自我防御地否认着,声音闷闷的:“没有。”
花慕之并不觉得被刺伤,只低头抱紧他:“没有。”
温暖的怀抱让人昏昏欲睡,仿佛眼睛一闭就是一场好梦。
“我们也没有暧昧……”越亦晚话还没说完,就困的睡过去了。
“嗯,没有。”
花慕之帮他再次掖好了杯子,抱着他沉沉睡去。
我们只是在互相取暖而已。
第二天一早,就要结对去雾步山上去冬狩。
侍从们早已准备好了越野车和司机,所有的器具都分装清点好,车上还备了午餐盒。
想多玩一会儿既可以中途开车折返回来吃饭,也可以享用保温箱里的牡蛎汤和各种餐点。
花月夫夫和一帮亲戚们客套废话了许久,等到老亲王姗姗来迟了,才各自驱车上山。
越亦晚已经准备好陪跑一趟,毕竟确实没实打实的打猎过,不帮倒忙就行了。
在这项集体活动里,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怜悯心。
如果这是什么狗血言情剧,可能会有个小白花般楚楚可怜的太子妃,一把按住太子的枪托,说兔兔这么可怜不能吃兔兔。
然而越越同学不光想吃兔兔,还想吃鹿肉獐肉野鸡翅膀。
红烧煎炸烘烤样样皆可,最好再撒点芝麻。
待到了合适的地点,他们和侍从一起放轻脚步前行,去靠近山林间活动的那些动物。
越亦晚出来活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现在身上的衣物重量比夏天还要单薄,可是在山上依旧暖和地甚至有些发汗。
高科技涂料的抗寒能力是真的很不错。
“在那里。”花慕之忽然目光一定,旁边的掌侍即刻端着枪和子弹过来了。
越亦晚屏住呼吸,感觉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远处已经传来隐约的枪声,还有什么动物扑棱翅膀的声音。
哦,这和自己玩吃鸡的时候真是一模一样。
到处都在刚枪,然而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花慕之挑好了瞄准镜,半趴在草丛上,隔着六七十码锁定了那只野鹿。
瞄准,上膛,呼吸,射击。
消音器让子弹出膛的声音钝化的如同一声闷响。
越亦晚直到这个时候都没看见他们在打啥。
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有只公鹿猛地跳了起来,撒丫子就想往外跑。
可在它跃出去的那一刻,没等太子再补一枪,便突然直挺挺地倒地了。
子弹发挥作用是需要时间的。
“咦!这就打死一只了吗!”越亦晚精神道:“它的角很好看哎!”
花慕之抬手作了噤声的动作,往东南方向指了指。
远处另一块平地上,竟有只圆滚滚的红尾雉鸡。
它根本没察觉到危险,还在专心啄食着草籽。
太子缓缓站了起来,挑了把轻一点的步枪,递给了越亦晚。
他伸手半圈住他,低头教他怎么上子弹。
“这只猎物归你了。”
越亦晚看着枪托上虚扶着的那只手,目光在白皙修长的指节上停顿了许久。
他的心开始砰砰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太子会把各种类型的文都尝试一遍的,就跟《戏骨之子》里有各种剧本一样,
but《银色权杖》有原型!原型就是我大年初一会开坑且连更三章的《陪达芬奇超神的日子》!
作者专栏点进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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