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居 > 其他小说 > 衙内当国 > 第十四章 猪肉王子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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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登带着缎儿在汴梁城里招摇过市。

    他身穿白色长衫,头戴逍遥巾,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扇动,悠闲得像一个从太学里逃课出来的书生。但是从后面看过去,就会发现高登的长衫跟太学学生的校服很不一样。高登的长衫后背上,用金粉印着含义不明的四个大字,“夜露死苦”。

    汴梁城里有学问的人很多,一位读书人看到这四个字之后,对同伴说,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正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笔友见光死,夜露满衫袖。所谓夜露,指代的是眼泪,大概是这位士子跟一个姑娘做了很长时间的笔友,等到他们终于见面的时候呢,却互相看不上,从此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这个悲伤的结局,让两个人的眼泪沾湿了衣袖……

    他的同伴不同意,说,“夜露死苦”,恐怕是出自魏武帝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夜露死而朝露生,可惜朝露又转瞬即逝,所以这位书生大概是鞭策自己要早早建功立业啊。

    跟他俩同行的,还有一位修行中的居士,他对这四个字有另外的意见。他说,“夜露死苦”应是《金刚经》中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前面两位一起摇着头说,非也非也,然后一个说,一定是爱情故事,另一个说,是劝人上进。

    居士到底是居士,本来想分辩两句,却又想到,我的躯体,我的生命,还有我脚下的这个世界都像露珠一样脆弱和虚幻——这是我刚从“夜露死苦”中悟出来的道理,如果我非要跟他们争执,不是等于没有悟道吗?所以他微笑着不再说话。”

    “可是,衙内你是不是过于抬举奴婢了?”缎儿底气不足地说道,“我怕自己顶不了那么多人呢。”

    “还有我呐,我自己也会出力的。”高登摇着扇子,温柔地安慰她。

    一切都源于那天高登在院子里报菜名。

    高俅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虽然高登那天报的菜名,听起来都过于直截了当,缺乏韵味和文艺气息,但是胜在菜式丰富,花样百出,所以就惦记住了。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段,高登在高家又吃又拿,就觉得可以趁机回报一下高俅,把嘴和手都补长一点。

    高登说,先来头猪吧。于是他的院子里有了一头五六百斤的肥猪。但是问题也跟着来了,没有人会杀猪。

    高冲汉脚踩七星,绕着这头猪走了半个时辰,还是败下阵来。他对高登说,末将我有七十九种办法可以杀死这头猪,但是其中一半的结果是把它拍成猪肉饼,另外一半是把它绞成猪肉馅,恐怕都不和衙内您的用场。

    缎儿和高尧康更是指望不上,他们已经准备给猪起名了。

    高登有一个原则,就是绝对不吃有名字的动物。他这条原则里的名字,指的不是猪、狗、牛、羊这类物种的名字,而是为具体的动物起的名字。比如二黑,就是名字,所以二黑就是不能被吃掉的。假如缎儿或者高尧康决定叫这头肥猪三胖子之类的名字,那么它也就不能被吃掉了。

    所以高登说:你们给我打住,缎儿听令!

    缎儿:缎儿在。

    高登:你跟我盛装打扮,我们去请个杀猪的回来。

    缎儿:遵命!

    高登:高尧康听令!

    高尧康:小弟在!

    高登:你负责组织厨房的人把锅碗瓢盆和各色调料准备齐全,配菜也要摘洗干净备用。

    高尧康:小弟得令!

    高登:高冲汉听令!

    高冲汉:末将在!

    高登:你看住这头肥猪,别让它乱跑,也不许任何人给它起名!

    高冲汉:末将领命!

    这是他们出门前杀猪工作准本小组做的事情。

    现在,肩负寻找杀手使命的高登和缎儿,穿得像暴走族二人组一样的,穿街过巷,在汴梁人民惊诧的注视下,步入屠市这个别人以为他们绝对不应该踏足的地方。

    道路两旁的肉铺案板上,铺陈着剁成大块的猪肉和羊肉,地面的泥土日复一日渗入血液,已经变成了暗红色,散发着腥臭的味道。这种陈腐的血腥气跟猪肉的臊味、羊肉的膻味混合在一起,不断地冲击着缎儿的鼻孔,让她一阵阵头晕。

    缎儿掏出一块熏香的手帕,掩在鼻子上。她发现高登的头突然凑了过来。高登深深地吸了口气,说:“让我也沾沾你的光。”于是缎儿就更觉得眩晕了。

    一个身高八尺,胸口露着巴掌大的胸毛的屠夫,手里拿着一尺见方的厚背菜刀,在案板上剁得嘚嘚有声,他发现缎儿的注视之后,就更加卖力地挥舞菜刀,一时之间,肉屑和碎骨到处乱飞。

    缎儿指着他问高登:“衙内,这个屠户怎么样?”

    高登撇着嘴说:“这人力气倒是不小,可是切肉的技巧太差,不成啊,不成。”

    缎儿又指着另一个屠户问高登:“那他怎么样?”

    那个屠户身材精瘦,正拿着一把剔骨尖刀,把面前横着的半扇猪肉的里脊肉和脊骨分离开来。他的手法颇为精细,一条脊骨从前到后,保留的肉量都很均匀,剃完之后,他用袖子抹着额头上的汗珠,得意地看着高登。

    高登摇头说:“这人技术倒是不错,可惜力量有些弱,分个猪肉而已,就累得满头大汗,不成啊,不成。”

    缎儿烦恼地赶着飞舞的苍蝇,低声说:“可是衙内啊,这里太臭了,咱们请个差不多的屠夫就好啦。”

    高登指着前面的摊铺,笑着说:“我心里有数,那个人就不错哦。”

    缎儿顺着高登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人二十多岁,身高七尺有余,身材精壮,五官硬朗。他穿着黑色的长袍,却没系围裙,头发在头顶高高挽了个发髻,油亮油亮的,又一点都不让人觉得腌臜。

    他的摊铺与众不同,案板旁边竖着一个巨大的木头架子,上面挂着一头整猪。那个人像高冲汉一样,绕着猪转圈。高冲汉转圈看猪的时候,横眉立眼又束手无策,可是这个人转了一圈之后,露出了胸有成竹的微笑。他随手抓起一把尖刀,插入猪肩的肉里。随着刀刃游走,里脊、前尖、后尖、五花肉这些大块的猪肉就像旧房子墙壁上的泥土一样剥落下来,落到地面的大盆里。跟着他又换了一把剔骨刀,依次挥过猪的头颈、肩部、胯部等几个关节部位,一头肥猪就被他完全分割开了,只剩下猪头挂在架子上。整个过程中,他连衣角都没有蹭到半点油腥。

    高登拍着手说:“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就是他了。”

    那个汉子也朝这边看过来,看到缎儿,眼睛一亮,可是看到高登,眉头就皱了起来。

    缎儿觉得那个黑衣汉子身上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吸引力,可是没等她想明白这种吸引力来自何处,就看到一个硕大的秃头,在案板后面“冉冉升起”,大笑着说:“师侄真是好手段”。

    这个秃头的主人,之前躺在案板后面的躺椅上看黑衣汉子分割猪肉,跟高登互相看不见对方,如今站起来了,正好跟迎面走过来的高登对上了脸,顿时怒目圆睁,嘴里发出“好哇,好哇”的怪叫。

    缎儿被这个哇哇怪叫的和尚吓到了。以至于要到很多年以后,缎儿才知道自己当初为何会对这个黑衣男子一见钟情。

    高登看看柜台后面满脸敌意的胖大和尚,又看看肉铺旁边挂着的“曹记”招牌,苦笑着一拍脑门,曹正,当然是他了,至于那个和尚,不是鲁智深,还会是谁?手机用户看衙内当国请浏览https://m.shuhaiju.com/wapbook/5826.html,更优质的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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